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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科普:“军警”和“武警”到底在定义和职能上有何区别

原标题:军事科普:“军警”和“武警”到底在定义和职能上有何区别

军警和武警这两个词时常在新闻或媒体中得以看见,也极易产生混淆,那么他们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所谓的军警,就是“军事警察”简称,它是现役正规军的一个特殊兵种,即在军队中行使“警察”权力的人员。我们知道,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地方警察是无权处理军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因此应运而生了“军事警察”,它始于法国军事强人拿破仑时代,历史可谓悠久。

军事警察的通常称谓是“宪兵”,英文(militarypoliceman)本意就是军中警察的意思,所以我们经常在影视剧里看见美国宪兵或国民党军队的宪兵都扣着戴有“MP”字样的钢盔,就是宪兵一词的英文缩写。

军事警察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比如执行战场纪律、战地交通管制、监督命令执行、组织军事法庭、纠察军规军纪等。二战时期两个法西斯国家的德军战地宪兵(国防军所属,非党卫军)和日本陆军宪兵都已经是臭名昭著了,因此,虽然现在世界上仍然有不少国家比如法国、意大利、美国保留了宪兵这一兵种,但人民军队弃用了这一名称。

解放军担负军事警察职能的是“纠察”,比如在和平年代查缉军人违纪违法行为、检查假冒军车、军队内部安全保卫等,这些任务是普通警察无权处理的,必须有这样特殊的军事部队。

宪兵也好,纠察也罢,军事警察的首要基本特征是现役军人,军衔也与普通部队没有区别,但军装上通常会有专门的标识,比如兵种色,特殊领章、肩章、臂章或袖标等,各个国家的表现形式不一。正因为宪兵是军中警察,所以国民党军队有宪兵“见官大三级”的说法。

滇缅战场上,日军驻守龙陵的联队长小室中佐率领部队擅自撤离,在路上被日军第33军宪兵队拦截,一名宪兵大尉指挥手下枪毙了中佐以下五名军官,临时担任司令官带领部队折返龙陵,这就是宪兵的特殊权限,与军衔无关。

而武警是“武装警察”的简称,它的首要基本特征是警察,这是与军警的根本区别。武警部队大多是维护国内稳定的内卫部队,与担负国家安全任务的正规军队还是有一定差别的,从编制、番号、装备等多方面都有着明显不同。我国的武装警察部队从序列上已不再由地方的公安机关领导,面临同样的执法权问题,因此在陆海空三军纠察队之外,武警部队也设立了专门的纠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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