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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良格”回国辛酸之路:此国强行扣押,提出21个条件

原标题:“瓦良格”回国辛酸之路:此国强行扣押,提出21个条件

1998年,徐增平控制的澳门创律旅游娱乐公司通过竞标,以2000万美元(实际总共花了1亿美元)的代价买下“瓦良格”号。1999年时,创律公司雇佣了荷兰籍拖船,牵引着无动力的“瓦良格”缓缓离开乌克兰前往中国,而在回国的路上可谓是一波三折。

“瓦良格”回国辛酸之路:此国强行扣押,提出21个条件。

1999年7月,创律集团雇用拖船,拖着瓦良格号开始了漫长的航程。当“瓦良格”号驶抵土耳其北部黑海水域,准备通过土耳其控制的博斯普鲁斯海峡时,“在第三国的提醒下”,土政府加以拦阻,强行命令“瓦良格”号退回黑海。土以船体过大、影响博斯普鲁斯海峡其它船只正常航行为理由,拒绝“瓦良格”通过。

土向中国提出“瓦良格”号通行海峡时必须具备的21项安全条件:

1.10亿美元的“风险保证金”;

2.官方提供书面保证;

3.必须委由国际认可的保险公司担保;

4.护航“瓦良格”号通行海峡拖船数量必须增加一倍(即由最先提出的8艘增加为16艘,并且必须是高马力拖船);

5.通行海峡时,全舰四周必须灯火通明;

6.舰上必须配置锚链及拖缆收放机械组及人力组以备必要;

7.舰上因此必须安置发电机以启动机械及照明;

8.舰上必须成立无线电通讯网以保持安全联系;

9.在通行海峡之前,土方得派技术监督小组至舰上检查安全条件是否齐备;

10.安排之拖船须由土海洋署及海岸防卫队专家指挥;

11.为防范未然,舰上及陆上均须配备消防队应变;

12.通行海峡时,如海面起雾必须停航;

13.通行海峡时,如海峡遇大风必须停航;

14.通行海峡时,如遇水流汹涌突变时,必须停航;

15.海峡视线不及五公里时,必须停航;

16.舰上必须有领港员;

17.通行时,海峡两端禁止其它船舶通行;

18.舰上不得装载油料或爆炸物;

19.通行时,有关航行安全、装备、技术及人员调度指挥均须听从

20.通行曲折狭长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时必须在白昼进行,通行宽广的马尔马拉海峡得在夜间进行;

21.开放对其旅游。

随着各项条件谈妥后,土国家安全委员会在2001年8月25日作出决议,同意让瓦良格号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与达达尼尔海峡。11月1日,“瓦良格”号航母在11艘拖船的牵引下,以4节航速缓缓前进,终于安全通过土海域,进入爱琴海。

2002年3月3日,历尽艰险的瓦良格号航母抵达大连内港西区4号散货码头,结束了航程15200海里的艰难远航。而此时距徐增平买下航母算起,已经过去了4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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