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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革:消防队是否可以民营?

原标题:消防改革:消防队是否可以民营?

原文发表于2018年10月20日,五年后大家怎么看?

当前,消防改革扎实推进,按照《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消防救援队伍与森林消防队伍一道,是应急管理部领导下的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 伍。

除国家队和主力军之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还应当包括地方队和非主力军。改革之前,大型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乡镇社区,建立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消防救援力量,是国家队和主力军的重要补充,消防改革中如何对待这些非主力军,相信有关部门已经有相应考虑。

我建议:消防改革也要关注发展民营消防队,是否应当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消防安全服务领域,以弥补国家队、主力军覆盖面有限的窘境。

我希望,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能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此问题发表观点,积极讨论。为便于讨论,我找出一则旧新闻,供大家参考。

吉林公主岭民营消防队因村民未交钱拒绝救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09:36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9月6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子村农民修文国的家近日突起大火,危急时刻村民们数次求救,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因该村没有交防火费拒绝出火警。众村民眼睁睁地看着修文国的房子在大火中付之一炬。

这起“见火不救”事件激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有人对民营消防队的冷漠进行谴责,有人对民营消防队的尴尬处境表示理解。但有一点非常明确:这一场不救之火,在烧光修文国3万元家产的同时,也“烧出”民营消防队的生存困局。

村民不交防火费,民营消防队拒绝出火警

8月23日下午,在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45岁的消防队队长孙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8月5日拒绝给修文国家出火警一事,仍无法走出“见火不救”的阴影。面对众多村民“太绝情”、“有悖于道义”的指责,孙国华道出了自己内心的苦楚与无奈。

据孙国华介绍,1999年,通过向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政府请示,经过镇人代会同意,他与大哥和三弟筹资近50万元,于同年10月17日成立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当时镇里同意每年的防火费由其代收,按人头每人收1元钱。范家屯镇上7万人再加上下辖的村屯5万人,共计12万人,如果这笔钱能到位的话,消防队除了招募人员的工资、设备维护和更新外,还能略有盈余。

据了解,孙国华兄弟三人改装了3辆消防车,同时向社会招募了18个人,组成三个战斗组。从那时起,这个民营消防队就承担起了方圆204平方公里,镇里5个街道办事处,镇下辖的24个行政村,241个自然屯的救火重任。

消防队运营一年后,孙国华一算账发现赔了8万元。于是他就与镇里协商,最终镇里决定,农村每人收2元,镇里每户收3元。可是2003年前镇里代收期间,除村屯外,镇上居民应交的防火费一直没收上来。没有办法,范家屯镇于2001年和2002年给消防队每年“补助”5万元。消防队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艰难度日。

2003年,防火费作为“农民负担”被吉林省有关部门砍掉了。“这样,消防队就不得不逐个村屯签协议。有的村干部就说,村民都不交,签协议更无从谈起了。24个村屯中只有13个签了,所以我们就不能为不签协议的村服务。”孙国华无奈地说。

民营消防队,一个尴尬的称呼一个特殊的“身份”

据了解,身处同样尴尬境地的不仅孙国华。吉林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农村火灾起数居高不下,而公安消防队都设在中心城镇,有点“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公安消防部门大力提倡的。据初步统计,吉林省现有的消防队共有企业消防队、农村自救治消防队和民营消防队等7种类型,总队数为803支。

除一些消防队因为“挂靠”企业,日子稍稍有些保障外,其他的消防队都和孙国华一样,面临资金短缺的困扰。吉林省德惠市民营消防队,每年近3万元的费用支出,让创建者尹维增感到维持困难。

与没有资金来源相比,民营消防队的“身份”更特殊。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成立5年多来,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收费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显然它的存在近似一个“黑”组织。只是由于它有利于当地的消防,暂时还没有人对其存在产生质疑。

民营消防队尴尬的身份主要体现在是否有收费的资格。吉林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一位负责人称如果民营消防队不以营利为目的,则不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

专家认为,公共消防政府不应完全“放手”

“见火不救”事件出现后,虽然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是政府、村民,还是业内专家,都认可民营消防队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吉林省消防总队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说,民营消防队比正规的消防队优势大。将民间力量纳入消防动员体制,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正规的消防队由于辖区大,从接到报警到确定起火点再到消防车赶到火场,需要较长时间,不利于有效地保护人们生命财产。民营消防队正好补充了这一不足。

孙国华统计的数字验证了吉林省消防总队这位人士的说法。范家屯镇消防队成立至今,已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2161起,为广大村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一些专家也阐述了他们的见解。吉林省的全国首届十佳律师王海云说,从法律层面上讲,这个消防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消防作为公共服务如果由私人来提供,必须进行良好的制度管理。政府把这项职能“下放”民营消防队,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合理性,但政府不应就此“放手”,除了对其实施监管职能外,还应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不能全部退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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