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号导弹驱逐舰的带领下,被护航的中国商船一字排开航行新华社发 钱晓虎摄
“武汉”舰(右)在护航新华社发(钱晓虎摄)
2008年12月28日,中国“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护航编队驶离南海,通过新加坡海峡、马六甲海峡、印度洋,于2009年元月抵达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同印度、美国、英国等22国一起执行护航任务,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索马里海盗已成当前一大国际公害,给不少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损失。2007年约300艘船只遭海盗劫持或袭击。2008年1~11月,又有90多艘船只被劫持,涉及船员600人,目前仍有约20艘和二三百名船员未获释。
这对每年从索马里海域、亚丁湾直至苏伊士运河的大量船只构成极大威胁。这些船只如绕道好望角,不但船程时间要被推迟一周左右,而且每艘船只如以9000个集装箱计算,其成本就要剧增数万美元,这对处于金融危机下的国际船运业是个沉重打击。中国船舶和人员也受其害。
安理会已经于去年10月先后通过对索马里海盗予以制裁、乃至给予军事打击的决议,授权可进入索马里海岸和陆地对海盗进行武装打击。中国这次应索马里政府邀请采取行动,也是在行使国际公约赋予的正当权利。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条约》的签署国和批准国之一,又参与了1988年出台的《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有权阻止在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任何地方的海盗。
中国首次组织海上作战力量赴海外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意义非凡,至少有六个方面的意义昭示世界。
第一,中国视能力,勇于承担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承担的使命,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第二,中国敢于维护自身利益,把国际利益和中国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第三,中国已是当今国际体系重要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建设者。
参与者——中国已全部参与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组织,推动国际体系朝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维护者——中国积极维护《联合国宪章》,维护宪章所规定的国际关系准则,以及用和平协商手段解决一切争端的准则。建设者——中国在安全、发展、人权、军控等多种领域提出自己的主张、建议。
中国主张用协商办法解决索马里的持久纷争,用改善民生之道改变索马里民众的赤贫处境,为彻底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创造必要前提。
第四,中国此次远涉重洋护航,不受任何国家的指挥,不进入索马里的领土(尽管已获得授权),显示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也显示了对当事国的尊重。第五,此次护航显示了中国在现有能力和条件下为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的气概和坦诚。第六,中国此次护航行动是多国联手行动的一部分,显示了用多边手段解决全球难题的信念。中国所做这些,获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给予高度肯定。
中国海军首次在远海保护重要运输线安全,是中国参加维和行动的突破。
1971~1987年是中国维和第一阶段,其特点是不介入;1988~2008年是第二阶段,其特点是中国全面介入,从派出民兵警察、后勤支援人员到甚至向达尔富尔地区派出工兵部队,累计达1万多人,占联合国维和部队总人数10多万人的1/10,可谓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主力军。
此次护航行动,可视作中国维和行动取得突破的第三阶段的开始,这是中国与时俱进正确判断国际形势做出的举措,顺应了历史潮流,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影响力。至于国际上出现少量噪音和质疑,不足为虑。(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吴妙发)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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